招生管理
  当前位置:首页 > 研究生教育 > 招生管理 > 博士招生
中科院青藏高原所200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与考试说明
2004-07-20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技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已经获得硕士学位(应届硕士生最迟须在作为博士生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学习成绩优良;

3、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5周岁,体检符合本所招生要求;

4、有两名与本门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书面推荐。

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三、学习年限

脱产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三年,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为三至四年。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041210日至2005210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18号(或北京2871信箱)中科院青藏高原所研究生部邮政编码:100085

五、报名程序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到我所领取报名表(或从网上下载)。

2、报名需交纳报名费150元(报名费不退,外地考生请于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费通过邮局电子汇款寄到我所招生办,并注明自己的邮编和地址,说明是否需要邮寄报名表)。

3、考生需准备同一底片一寸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三张,分别贴在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体检表和准考证上。

4、报名后考生务必于200531日前将下列材料返回招生办公室(以邮戳为准):

(1)    中国科学院2005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    两份专家推荐书(其中之一为考生的硕士导师)

(3)    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盖章)、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和该论文答辩委员会的评议书;应届生可先提供硕士论文摘要、成绩单;论文和评议书以及学位委员会决议书最迟在录取前补交

(4)    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书(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录取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5)    非应届毕业生必须有单位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人事章。

5、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发给准考证,准考证请于考试前两天到研究生部领取。

六、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的笔试科目为:外国语(含听力)和不少于2门的业务课;复试为口试。

七、考试

1、  时间:20053月(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2、  地点:另行通知

八、录取

初试、复试后,研究所将统一组织考生进行体格检查,最后根据体检结果,综合初试、复试成绩以及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九、其他

1、我所每年招生一次,全部名额都为国家计划内指标。

2、我所招生类别为非定向在职定向,填表时必须注明,报考后不得更改。

3、  在职定向生被录取时须交纳培养费,签订培养协议书,在读期间自行解决住宿。

4、  录取时将根据报考表所盖人事章调档;若调档单位或部门与人事章不附,不予录取。

5、  往年英语考题可向中科院研究生院外语部函购,电话88256055-8201转王小芬老师;英语考前辅导请与中科院研究生院外语部联系,电话88258297付老师、刘老师。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2849866   真:62849886 

联 系 人:吴薇 李培祝

电子信箱:edu@itpcas.ac.cn

    址:

邮政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18号(北京2871信箱)青藏所研究生部(邮编:100085)

 

附件:中科院青藏高原所2005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版权所有: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研究所 Copyright © 2003-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林萃路16号院3号楼 邮政编码:100101
京ICP备05002818-1号 京公网安备1104025000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