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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1-06-02      

海南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为财政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全额),因工作需要,经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现公开招聘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
一、招聘对象和专业要求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自然地理学专业灾害风险管理和环境地理信息系统研究方向、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专业减灾信息化研究方向、全国工程硕士项目管理专业应急管理研究方向。招聘职数:3名,男女不限。
二、报名条件
(一)年满18周岁至30周岁的中国公民;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将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学历证书(2011年应届毕业生需院校出具准予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学位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发送到海南省民政厅组织人事处邮箱:Liatby@126.com。报名时间:2011年6月1日至6月17日。
通过资格审查者通知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分别采取闭卷方式、答辩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各100分。笔试、面试分别按60%和40%比例合成综合分,综合分满分100分。按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按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3。笔试内容以实际岗位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要测试科目,兼有公共基础科目的内容。
考试时间为2011年7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场设在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如体检和考察不合格,则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体检操作手册组织实施。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海南省民政厅网站进行7天公示。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经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
联系人:  陆符林  黎辉南     
联系电话:0898— 65342580  0898—65303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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