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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宜瑜:繁荣基础研究 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
2006-02-22      

 

 

 

(2006-02-20 10:18:07)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任 陈宜瑜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我国“十一五”发展应当坚持的“六个必须”原则之一,强调“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科学技术发展的战略基点和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全国科技大会确定了我国科技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明确了“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发展方针,贯彻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对推动自主创新、全面提升国家竞争力作出了战略部署。

 

    党中央、国务院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出发,作出了走创新型国家道路的战略抉择。自主创新正在日益成为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全社会的普遍行为,我国的发展迈入了崭新的历史时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作为管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支持基础研究的重要机构,必须深刻理解中央关于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明确肩负的历史责任,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筹划未来,为全面提升国家自主创新能力提供有力支撑。

 

    一、基础研究对建设创新型国家至关重要

 

    党和政府一贯重视基础研究。《规划纲要》全面阐述了基础研究的内涵和重要战略地位。基础研究以深刻认识自然现象、揭示自然规律,获取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和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等为基本使命,是高新技术发展的重要源泉,是培育创新人才的摇篮,是建设先进文化的基础,是未来科学和技术发展的内在动力。胡锦涛同志在全国科技大会上指出,基础研究的重大突破将进一步为人类认知客观规律、推动技术和经济发展展现新的前景;着眼长远,超前部署前沿技术和基础研究,创造新的市场需求,培育新兴产业,引领未来经济社会发展。温家宝同志强调,基础研究是技术发明的先导、是应用开发的源泉,加强基础研究是提升国家创新能力、积累智力资本的重要途径,是跻身世界科技强国的必要条件。重视和加强基础研究,是在国家发展和科技工作中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

 

    基础研究综合实力显著增强,是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指标。基础研究是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建设创新型国家,必须具备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自主创新就是从增强国家创新能力出发,全面加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三个层次的创新过程都必然包含对各类科学和技术中基础性、前瞻性科学问题的研究。从基本使命出发,基础研究对原始创新责无旁贷;集成创新需要多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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