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青藏高原所特别研究助理(博士后)招聘启事

发布日期:2019-06-13 来源: 字体:[ ]

  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研究所(以下简称“青藏高原所”)是院党组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需求和国际科学前沿发展趋势,在知识创新工程科技布局和组织结构调整中成立的研究所之一。青藏高原所紧密围绕我院“三个面向”“四个率先”新时期办院方针,率先开展“四类机构”改革,全面实施“一三五”规划,促进产出重大原创成果,深入推动“国际化、高水平、重服务”研究所建设,各项工作取得全面进展,为实现创新跨越发展、建设国际一流科研机构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扩大人才储备,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研究所根据科研团队需要,现开展特别研究助理(博士后)招聘工作,欢迎有志于从事青藏高原研究事业的青年学者积极申报。

  一、申请条件

  1. 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2. 具有较好的科研工作基础;

  3. 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且获得博士学位时间不超过3年;

  4. 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5. 进站后须将人事关系转入研究所,并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薪酬待遇及职业发展

  1.基本年薪(含五险一金)20-30万元人民币,工作业绩突出的,可给予绩效奖励;

  2.入选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和 “中国科学院特别研究助理项目”等资助,在项目执行期内可适当提高工资水平;

  3.特别研究助理(博士后)合同期满后,可申请应聘研究所事业编制岗位,优秀的人员可申报中科院青年项目和“青促会”项目。

  三、岗位需求


  特别研究助理招聘工作全年开展,长期有效,研究所会根据各科研团队的科研工作需要,不定期发布相关研究领域的岗位需求,您可通过邮件随时进行咨询。

  四、申请程序

  1. 申请材料

  (1)申请人填写《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所特别研究助理(博士后)岗位申请书》和《中国科学院特别研究助理(博士后)人员信息汇总表》;

  (2)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博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复印件;尚未获得博士学位的应届博士毕业生须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和学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授予博士学位证明》等证明材料;留学人员需提交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整合为一个PDF电子版文件);

  (3)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代表性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其中:论文提供首页,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整合为一个PDF电子版文件)。

  2. 联系方式

  请将相关材料发送至需求部门的联系邮箱,并抄送HR2018@itpcas.ac.cn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应聘特别研究助理(博士后)+XXX(需求部门)+本人姓名。

  联系人: 综合人事办公室 阚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 010-84249472 ,84097105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林萃路16号院3号楼 中科院青藏高原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