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青藏高原研究所(北京部)科研处副处长岗位招聘启事

发布日期:2006-12-31 来源: 字体:[ ]

中科院青藏高原研究所是在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的实践中,以中科院新时期的办院方针和新时期的发展战略为指导成立的新所。成立三年来,经过全所人员的共同努力,已经在科学研究、园区规划、台站以及实验室建设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力度,提高科研管理能力,根据工作需要,研究所准备在近期招聘科研副处长岗位人员两名,分别负责课题管理和国际合作相关工作。

一、工作职责与任职条件

(一)课题管理岗位

1、工作职责:

l          组织科研业务的日常管理:包括课题管理、质量与计量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外事管理、科研统计、科技档案管理等;

l          组织科技项目与计划的申报:组织科研人员申请基金课题,争取重大项目立项等;建立并保持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广泛沟通与联系;

l          组织科研业务相关制度的修订:根据国家及科学院有关政策、法规及本所实际情况,组织制定、修订我所科研业务工作相关的制度、条例等;

l          其他: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应聘基本条件:

l          具有地学相关研究背景,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学位。

l          具有较强的业务技能,能熟练操作计算机,能熟练使用业务相关的办公软件,熟悉中科院管理规程及相关制度;

l          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能够进行正常的外语交流;

l          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独立撰写能力;

l          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0周岁,对于才能突出者可以适当放宽年龄条件。中共党员优先。

(二)国际合作岗位

1、工作职责:

l          研究所重大科技活动的组织实施与对外宣传:组织实施各种重大科技活动,宣传研究所科研成果、技术等;

l          国际合作与联络:加强和保持与国际间的联络与合作,提高研究所及其科研成果国际知名度,推进研究所的国际化进程;

l          推动研究所与地方合作:建立并保证与地方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的交流与合作,了解对方需求,宣传所研究成果,加强产、学、研的结合。

l          组织科研业务相关制度的修订:根据国家及科学院有关政策、法规及本所实际情况,组织制定、修订我所科研业务工作相关的制度、条例等;

l          其他: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应聘基本条件:

l          具有地学相关研究背景,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学位。

l          具有较强的业务技能和人际交往能力。

l          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能够进行流利的外语交流;

l          能熟练操作计算机,能熟练使用业务相关的办公软件,熟悉中科院管理规程及相关制度;

l          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独立撰写能力;

l          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0周岁,对于才能突出者可以适当放宽年龄条件。中共党员优先。

二、岗位待遇:

1、   岗位实行聘任制,签订固定期限聘用合同,经考察合格后可直接进入研究所创新岗位;

2、   享受中科院以及研究所规定的相关待遇;

3、   薪酬福利优厚,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包括住房公积金等),并可享受一定的住房补贴待遇;

4、   对于优秀的京外申请者一旦录用可以为其解决北京市城镇户口。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1、自发布招聘通知之日起,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07110(以收到应聘材料为准)

2、由我所按岗位要求和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者将参加由研究所组织的公开竞聘。未通过初选者,不再另行通知。

3、公开竞聘时应聘人作应聘报告20分钟,答辩10分钟;

4、竞聘成功者将被通知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合格者将被录用,并签订聘用合同。

 

四、应聘材料:

1)   填写《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研究所管理人员岗位申请表》;

2)   个人简历;

3)   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

4)   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5)   可以体现个人工作能力及业务水平的材料(获奖证书以及发表文章等证明材料)。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2871信箱(海淀区双清路18号)中科院青藏高原研究所

邮政编码:100085

联系部门:人事教育处    联系人:李培祝

联系电话:010-62849866    传真:010-62849886

E-mailhr@itpcas.ac.cn

附件: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研究所管理人员岗位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