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13 来源: 字体:[ ]
  所属各部门:
  2020年4月1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施行后第5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根据中科院办公厅通知精神,青藏高原所于4月中旬组织全所开展以“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为主题的安全教育活动。
  活动紧密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任务,注重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着力推动总体国家安全观以及党和国家关于国家安全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深入人心。通过宣传活动,增强我所科研人员、职工和学生的国家安全思想理念。
  结合青藏高原所实际,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1. 国家安全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坚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深入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体现党中央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理念立场,突出公共卫生安全、生物安全等宣传教育内容,引导大家将总体国家安全观贯穿抗疫全过程,履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职责义务,提升维护国家安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综合人事办公室于4月12日起:①在所网站设立宣传浮动窗口,进一步加强全所科研人员、职工和学生的国家安全法律意识。②重点学习《求是》2020年第5期《习近平: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 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求是》2020年第7期《习近平:在湖北省考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时的讲话》、《习近平论科技创新(2020)》(见附件)。③学习宣传国家安全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2. 媒体宣贯。线上线下相结合,以线上活动为主,线下活动要减少人员聚集、做好安全防护。全所科研人员、职工和学生可自行收看中央电视台“4.15”特别节目。
  3. 海报宣传。条件保障处在研究所一层大厅张贴国家安全相关内容的宣传海报。
  附件目录:
  相关学习链接:
  1. 《求是》2020年第5期《习近平: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 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2.《求是》2020年第7期《习近平:在湖北省考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时的讲话》
综合人事办公室、条件保障处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