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04 来源: 字体:[ ]

  各位研究生同学: 

   

  国家奖学金的设立是党和国家重视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举措,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1),2021年国家奖学金工作已经开始,先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奖励额度情况: 

  博士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 

  硕士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二、参选资格要求如下: 

  1、按国家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包括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学生)均可申报国家奖学金。 

  2、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可以参与申报国家奖学金。 

  3、在国科大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选。硕博连读生原则上按申请时的学籍注册培养层次参与评选。 

  4、录取类别为计划内定向、单位委托培养的学生、在职生、港澳台学生和留学生不参与国家奖学金评审。 

  5、评选工作开始时已毕业离校的研究生,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具备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三、青藏高原所2021年可申请的国家奖学金名额:  

  博士生国家奖学金:4人; 

  硕士生国家奖学金:2人。 

    

  四、申请截止时间: 

  202111516:00(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材料:请申报奖学金的同学在申请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下纸制材料至819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报名材料至邮箱education@itpcas.ac.cn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 

  填表要求: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2、“申请理由”应全面反映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包括代表性成果和学术水平、科学价值、社会贡献等内容,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 

  (二)附件材料:(曾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再次申请参评的材料不得与之前的申请材料重复)  

  1、科研成果:代表性论文成果清单、论文首页(若作者单位等信息不在首页,需要附信息页) 

  2、已修课程成绩单 

  3、其他获奖证明以及其他证明学术水平、科学价值、社会贡献的相关材料。 

  (三)《2021年国家奖学金申请统计表》(附件3),仅需提供电子版。 

  六、科研教育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利强、寇香玉  

  联系电话:010-84097102010-84097105电子邮箱:education@itpcas.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