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研究所202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2-03-24 来源: 字体:[ ]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四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2111日至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研究所(以下简称青藏高原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国科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落实中科院科学传播局政务信息处及相关处室的指导意见,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充实公开内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加强队伍建设,并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进展。 

  1. 加大公众关注的相关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细化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按时依规公开公众关注的相关信息。 

  2. 持续加强媒体推广力度。2021年,青藏高原所顺应新媒体发展形势,稳步增加“青藏高原所”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的发布数量,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3. 加强队伍建设。鼓励相关工作人员积极参加中科院科学传播局举办的相关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工作素养和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的情况 

  青藏高原所主要通过研究所官网开展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度,青藏高原所官网主动公开497条政府信息。按照分类具体为:新闻动态栏目64条、科研成果及进展71条、科技人才队伍9条、国际交流合作1条、研究生教育工作34条、党群工作18条、科学传播145条;通知公告等155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青藏高原所还通过信息公告栏等方式公布研究所制发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共67件。没有通过政府公报、政务微博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 

  (三)本单位预决算公开的情况 

  青藏高原所按照财政部及中科院要求,制定了本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建立并维护本单位网站预决算公开专栏,并按要求公开本单位预决算,便于社会公众查询监督。 

  三、收到和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青藏高原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事项0件,其中“依申请公开”0件、“部分公开”0件、“非青藏高原所信息”0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其他信息”0  

  四、因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青藏高原所无因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公民信息公开意识不断提升。青藏高原所贯彻落实中科院有关政策、部署和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信息公开工作,推动全所开展信息公开工作。随着公众对信息公开关注度和内容需求的不断增长,仍需充实丰富相关内容。 

  2022年,青藏高原所将重点做好以下信息公开工作: 

  1. 遵守工作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严格执行《中国科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在中科院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综合运用各种信息公开的平台和渠道,继续做好本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开有关信息。 

  2. 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规范加强运行管理机制,加大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通过参加培训、研讨等方式,不断提升工作人员职业素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青藏高原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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