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14 来源: 字体:[ ]

  所属各部门: 

  202141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施行后第6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根据《中国科学院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科发办函字〔202146号)精神,青藏高原所于4月中旬组织全所开展以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营造庆祝建党100周年良好氛围为主题的安全教育活动,坚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紧密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紧密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六次集体学习会议精神,深刻领会总体国家安全观“十个坚持”丰富内涵,紧密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实际,推动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结合青藏高原所实际,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1. 国家安全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坚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深入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体现党中央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理念立场,突出公共卫生安全、生物安全等宣传教育内容,引导大家将总体国家安全观贯穿抗疫全过程,履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职责义务,提升维护国家安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研究所于414日起:①在所网站设立宣传浮动窗口,进一步加强全所科研人员、职工和学生的国家安全法律意识。②组织职工重点学习《坚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 全面深入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建设》。③学习宣传国家安全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2. 媒体宣贯。线上线下相结合,以线上活动为主,线下活动要减少人员聚集、做好安全防护。全所职工和学生可自行收看中央电视台4.15特别节目。 

  3. 海报宣传。研究所一层大厅张贴国家安全相关内容的宣传海报。 

    

  附件目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5.《坚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 全面深入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建设》 

    

  综合人事办公室、条件保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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