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积极支援四川芦山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27 来源: 字体:[ ]

京区各单位党委  院部机关党委:

4月20日上午四川省芦山地区发生7.0级强烈地震,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严重财产损失。灾害发生后,院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全面启动中科院四川雅安抗震救灾应急预案,白春礼院长指示:“积极落实中央领导指示,制定工作方案加快推进科技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同时我院陆续启动遥感卫星数据获取工作、山地灾害治理工作和应急移动电源调配等工作。按照院党组统一安排和中央国家机关党工委《关于中央国家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积极支援四川芦山抗震救灾的紧急通知》有关要求,现将京区单位党组织支援抗震救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党委要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确保认识到位、行动统一,把抗震救灾工作作为当前重要任务之一,积极主动做好科技救灾和支持灾后重建工作。

二、各单位党委特别是承担我院支持抗震救灾专项任务的单位,要按照院党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党的工作优势,根据灾区需要,做好人力、物力、财力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科技救灾工作有序高效开展。不直接承担抗震救灾任务的单位也要发挥“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精神,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积极做好支援、配合抗震救灾工作。

三、各单位派出深入灾区一线的科技救灾队伍,要成立临时党组织。深入一线的党员要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圆满完成救灾任务。没有到一线的共产党员要坚守岗位、恪尽职守、勤勉工作,以实际行动支援抗震救灾工作。

四、各单位党委要及时掌握本单位派出的科技救灾队伍人员思想动态,帮助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也要做好家在灾区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

五、各单位支援地震灾区工作要接受院应急办的统一指挥,工作中要有程序、有重点、有分工、有成效,要突显我院科技国家队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除国家和地方指定或统一安排外,一般不提倡以单位或个人名义自发地到达地震现场。

六、各单位可自愿组织为灾区人民送温暖、献爱心的工作。各单位如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灾区捐款活动,可将有关情况报告至京区党委办公室,也可将捐款现金、支票送到京区党委办公室,或汇款至中国科学院工会帐户(捐款请注明“地震捐款”),京区党委汇总后将汇至工委或民政部指定的捐款帐户。联系人:赵楠、刘毅,联系电话:62661215。

(帐户名:中国科学院工会;账号:0200049609200207003 开户行:工商银行海淀支行营业部)

七、各单位要在抗震救灾工作中考察党员、干部,发现和宣传本单位抗震救灾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要保证信息传递渠道的集中统一,有关情况要抄报京区党委宣传部,联系人:韩博,联系电话:62661208。

 

  京区党委

  201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