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青藏高原研究所科技合作处管理人员招聘启事

发布日期:2010-07-15 来源: 字体:[ ]

随着青藏高原研究所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科研队伍有较快增长,科研工作广泛开展,为更好规范研究所科研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进一步增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根据研究所实际情况,按照《中国科学院岗位管理实施办法》以及《青藏高原所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要求,青藏高原所拟招聘以下管理人员:

一、 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择优聘任。 

二、招聘岗位:科技合作处处长

1、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科技合作处的工作,包括科研管理、外事管理及资产管理等方面的相关工作;

2)负责研究所科研管理政策的制定及实施,各项科研项目的立项及执行过程管理,科研成果及专利的管理工作;

3)负责研究所的对外交流、国际合作交流工作,负责与对口管理单位的联系工作;

4)负责研究所的科研设备及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科研基地建设的相关管理工作;

5)负责学术委员会等机构的管理工作。

6)其他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应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及政治素养,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守职业道德;

2)获得博士学位,有相关专业学习背景,熟悉研究所的研究领域,对研究所发展战略和方向有较好的理解;

3)具备一定的管理知识,有研究所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4)有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创新能力、写作能力,有敬业精神;

5)身体健康,能适应在不同环境条件和压力下工作;

6)应聘者还应该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中发[2002]7)中明确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6项基本条件。 

三、报名及审查

1.应聘者须提供以下材料(截止日期为2010年7月30日):

1)应聘申请(含主要业绩和工作设想等)

2)本人简历,包括学习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家庭状况等;

3)学位证书复印件;

4)计算机等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

5)其他可以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相关资料等;

2.通过资格初审者将参加公开竞聘。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公开竞聘时应聘人作应聘报告15分钟,答辩10分钟。

3.通过公开竞聘答辩者将被通知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将被录用。 

四、岗位待遇

1、岗位实行聘任制,签订固定期限聘用合同;

2、享受中科院以及研究所规定的相关待遇。 

3、如果正高级职称人员竞聘科技合作处处长,其职称、待遇都可以保留,原来承担的科研课题可以继续完成,但任处长期间不允许申请新的科研项目。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2871信箱(海淀区双清路18号)中科院青藏高原研究所

邮政编码:100085

联系人:王青  王利强

E-mailwanglq@itpcas.ac.cn  hr@itpcas.ac.cn

 话:010-62849370  010-62849866

 真:010-62849886

附件: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研究所管理及支撑人员岗位申请表

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研究所岗位用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