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同行评审:看门人,还是检察官?

发布日期:2006-05-19 来源: 字体:[ ]

  

王丹红/编译

 

    1月19,《美国医学会期刊》发表了来自美国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CDC)科学家的一封更正信,信中指出,20043月出版的《美国医学会期刊》上的一篇论文过高估计了美国死于肥胖症的人数,CDC的计算导致了这个错误;

    1月20,美国《科学》杂志撤销了韩国研究人员黄禹锡有关克隆人类干细胞的两篇论文,因为这两篇论文的研究证据均是伪造的;

    2月4,《柳叶刀》撤销了挪威奥斯陆医学研究人员Jon Sudbo的一篇论文,该论文指出,非类固醇抗炎药物能降低口腔癌发生的风险,但Sudbo伪造了该项研究中的数据;

    4月18,《内科学年鉴》发表了一篇有关不端研究行为和撤销美国佛蒙特大学Eric Poehlman博士的论文的文章,这篇论文的主题是更年期后的能量消耗问题。

 

    最近,一系列由著名医学和科学期刊发表的伪造论文或有严重缺陷论文的事件被揭露出来,迫使人们对久负盛名的期刊同行评审制度提出质疑。医学博士劳伦斯·奥尔特曼(LawrenceK. Altman)是美国《纽约时报》的资深医学记者,他在52出版的《纽约时报》上发表文章,分析了期刊同行评审体制的信用与实际结果间的差异。

 

    奥尔特曼指出,学术期刊的同行评审制度建立在期刊邀请独立专家对递交论文进行批判性评审的基础上。同行评审制度的目的是剔除粗糙和错误的研究结果,确保期刊所发表论文的信誉。

 

    因为发表在同行评审期刊上的新发现会影响到对病人的治疗和照顾、公共政策以及左右作者的学术地位,所以,期刊编辑坚持主张新的科学信息必须首先在同行评审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后,才能呈现给公众。然而,这种主张造成了一个普遍存在的错误印象,即通过同行评审的研究结果都获得了学术界的承认。

 

    事实上,世界上主要的科学和医学期刊最近都因发表后来被证实不可信的发现而使自己的信誉受到影响。频频曝光的一系列伪造论文让人们不得不问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作者、编辑和独立的专家审稿人都没有在发表前察觉问题所在呢?

 

    出版是一个复杂的过程

 

    奥尔特曼认为,出版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诸多因素可让错误甚至欺骗行为成为漏网之鱼,比如,期刊会因经济压力而避免对受怀疑的问题进行调查;期刊也希望尽量不得罪作者和审稿专家;期刊担心愤怒的科学家会联合抵制向期刊投稿,而来稿是期刊的生命线。最近几年,通过提高同行评审的神圣性和权威性,期刊大大增强了自己的力量。

 

    美国对有关科学和医学领域新发现的新闻报道有最为严格的管理措施。比如,期刊通过规定新闻发布时间来控制媒体对新发现的发布,期刊甚至对作者能公开发表什么言论都有严格的限制,如果作者违反约定,那么期刊将通过拒绝发表论文对他们进行严厉的处罚。但在学术会议上或出现紧急健康问题时透露研究结果是例外。

 

    许多作者因害怕受到撤销论文的处罚而在论文发表前保持沉默。目前通常的做法是,期刊和作者所在机构会在期刊正式发表论文前将消息通告媒体,目的是让新闻报道与论文的发表同步进行。

 

    科学是一个以信誉为重的事业,期刊编辑认为发表更正或撤销论文的消息会损害科学界对期刊的信任。编辑也说自己是看门人而不是检察官,同行评审的本意不是侦探造假行为,而是发现研究中的漏洞并提高成千上万篇论文的质量。

 

    然而,即使是同行评审系统最热烈的支持者也承认:同行评审并不能消除平庸或低级的论文。研究发现,期刊发表的新发现大部分是基于草率的统计。批评家和期刊编辑也承认,如果将同行评审看作是一种药,那么这种药从来没有经过市场的考验。

 

    在最近揭发出来的一系列论文丑闻中,没有哪一件能比《儿科学》期刊1972年发表的一篇论文更让期刊名誉扫地了。《儿科学》发表的这篇论文题为《婴儿突然死亡综合征》,论文指出这是一种遗传性疾病,但随后的调查证实,真正的原因是谋杀。在事件发生23年后,母亲供认闷死了自己的5个孩子,但科学家对这个错误结果的得出也有一定责任。这个错误部分导致了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NIH)将数百万美元的经费投向了方向错误的研究。

 

    这些伪造和错误的论文与更正声明让新闻机构备受折磨,但学术期刊遇到的麻烦更多,因为它们声称自己的编辑系统承担了监督论文发表的责任。

 

    非科学人士普遍认为,期刊编辑和审稿人会检查作者的第一手研究资料,甚至会重复作者的研究。然而事实上,期刊编辑并没有例行检查作者的科学记录本。取而代之,他们依赖于同行评审专家的意见,而评审专家的意见又主要基于作者在论文中呈现的信息。

 

    期刊编辑和审稿人也许会要求作者提供更多的信息,但他们一般只在非常特别的情况下才要求检查原始研究数据。在这一点上,期刊编辑和报纸编辑有相似之外。报纸编辑一般只检查记者稿件中的事实和内在逻辑的一致性,而不会查看记者的原始记录。尽管如此,期刊编辑拒绝将同行评审看作是技术性编辑过程。

 

    编辑如何决定论文的发表与否?

 

    抽样调查显示,许多科学家和非科学人士都相信编辑是基于审稿人的投票来决定是否发表论文。但期刊编辑说,他们不是计票员,他们是基于自己的判断而不是审稿人的意见来决定是否发表论文。编辑说,他们发表了大量被审稿人严厉批评为不值得发表的论文,也拒绝了许多获得审稿人高度赞扬的论文。

 

    相当多的非科学人士认为审稿人是公正的,但事实上,审稿人通常是他们所审查论文的作者的竞争对手,潜在的利益冲突由此出现了。

除非错误被公开化,否则期刊很少检查自己发表的论文的质量。期刊通常会拒绝希望随机审查其出版过程的要求,主要原因是审查所导致的成本和不信任问题。为了保护自己,期刊编辑通常将责任推到作者身上,借以免去自己和审稿人的责任。

 

    期刊很少对所发表论文中揭露出的欺诈行为进行调查,并坚持认为期刊不是调查机构,无法承担调查的成本,调查的责任应该由作者的雇主和研究基金的提供机构承担。期刊编辑同时坚持认为,科学界有自我纠错的能力。但事实上,更正说明通常是在弊端揭发者或律师指出错误后才发表。因为编辑一直不愿意质疑作者,所以欺诈型论文总是得以蒙混过关。

 

    Arnold S. Relman博士是《新英格兰医学期刊》的主编,他曾经发表过一篇欺骗性论文。他在1983年写道:“编辑在审稿过程中要求作者提供原始数据来支持作者发现的真实性的做法可能会毒害气氛,导致作者与编辑间的交流比现在更加困难。”

 

    部分编辑说,欺诈是论文发表中存在的一个实实在在的问题。因为担心法律诉讼,部分期刊甚至没有撤销已知的有作假成分的论文。

 

    2006418出版的《内科学年鉴》上,编辑Harold C. Sox博士发表了一篇文章,讲述期刊撤销美国佛蒙特大学Eric Poehlman博士论文的教训。Sox说,当一位作者被发现在他的一篇论文中伪造数据时,科学家们实际上很少检查这位作者发表的全部论文,因此,科学文献被污染的程度大于人们的想象。Sox和其他科学家提出证据表明,因为新论文的作者会继续引用已经撤销的论文,所以很难将无效论文从科学文献中彻底清除。

 

    尽管有种种缺陷,但科学家们仍然热爱同行评审的出版系统,因为他们需要发表论文,否则就会“死亡”。科学家所在的机构和为研究提供资助的私人和政府机构也热切希望论文能够发表,因为这样可以展示他们资助的成果。

 

    尽管部分期刊的主编说,他们需要编辑们发表声明说明自己与论文没有经济利益冲突,但还没有切实的措施来保证这一承诺。最近,美国一家顶级期刊的主编就因与工业界的利益冲突而辞职。

 

    Richard Smith是《英国医学期刊》的前主编,他说,期刊的收入来源于工业界的广告,但因为期刊也可以通过将所发表文章的再版权出售给制药公司而获利,这些论文报道的是包括公司产品在内的大型临床试验中的发现,这时期刊的主编在决定是否发表这样的研究论文时,可能就会面临巨大的利益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