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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党员中开展交纳“特殊党费”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2008-05-26      

所各党支部、全体党员:

近日,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转发了中组部《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灾害后,全国广大党员心系灾区,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纷纷为受灾地区捐款、捐物。近日,一些地方和基层党组织反映,部分党员希望通过交纳大额党费的形式捐款,请中央组织部转交地震灾区,用于抗震救灾。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中组部决定,尊重和鼓励党员通过党组织表达支援灾区的心愿,接受党员以党费捐款,作为“特殊党费”转送地震灾区。京区党委倡议各单位党委、党员本着自觉自愿的原则,以人为本,量力而行,为灾区人民奉献自己的爱心。

请我所各党支部认真落实中央精神,精心组织“特殊党费”的收缴工作,并于530日前将“特殊党费”汇总到所党委办公室。

 

各党支部收缴党费联络人如下:

科研支部:叶庆华 管理支部:武红 研究生支部:吴薇

 

附件:《支援抗震救灾工作党员自愿交纳“特殊党费”统计表》、《支援抗震救灾工作自愿交纳1000元以上“特殊党费”党员登记表》

 

 

党委办公室
2008年5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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